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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记要素

版记要素

版记是行政公文中标识文档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:

1. 分隔线 :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,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(推荐高度为0.35mm),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(推荐高度为0.25mm)。

2. 抄送机关 :使用4号仿宋体字,在分隔线上方、左右各空一字编排,格式为“抄送”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,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,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。

3. 印发机关 :使用4号仿宋体字,位于分隔线上方,左空一字,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,后加“印发”二字。

4. 印发日期 :使用4号仿宋体字,位于分隔线上方,右空一字,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,后加“印发”二字。

5. 页码 :使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,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,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;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。单页码居右空一字,双页码居左空一字。

版记应置于公文的最后一面(封四),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。如果公文的篇幅在一个折页以上且页数是4的倍数,版记也应放在最后一面。如果公文有附件,且附件的最后空白能够容下版记,版记应置于该空白处。

以上是版记的基本构成要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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